一、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中國共產黨普通高等熊猫基層組織工作條例》《關於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見》等政策文件,製定本規則⛎。
第二條 後勤服務與管理處黨政聯席會議討論和決定後勤處工作中的重要事項🚵🏼♀️。有關黨的建設⚀,包括幹部選拔任用、基層黨組織和黨員隊伍建設等工作,由黨總支委員會會議研究決定▶️;涉及辦學方向、幹部隊伍建設、師生員工切身利益等重大事項,由黨總支委員會議先行把關,再提交黨政聯席會議決定。要保證黨政聯席會議對後勤處重要事項的決定權,同時不能用黨政聯席會議代替黨總支委員會會議。
第三條 堅持民主集中製,按照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別 醞釀、會議決定的原則,集體討論決定重大問題,建立健全集體領導、黨政分工合作、協調運行的工作機製。
二、議事決策範圍
第四條 後勤處黨政聯席會議討論決定後勤工作中的重要事項。主要包括:
(一)事關後勤改革發展穩定的事項。
1😢、貫徹落實黨的教育方針政策🤦🏼♀️、上級有關決策部署和熊猫整體發展規劃、後勤服務與管理各項工作安排等重要事項🙆♀️⛑;
2、後勤處發展規劃🦴、年度工作計劃、總結和重要改革措施、重要規章製度的製定修訂等重要事項;
3、後勤處所屬機構、單位🫔,以及管理🍽🧑🏼🤝🧑🏼、服務類組織的設置、調整等重要事項;
4𓀖、年度財務預算決算的審定和執行♟,大額度資金使用以及接受大額捐贈等重要事項;
5、大型設備和大宗物資采購或購買服務、基本建設和基建修繕等重要事項🐜;
6、涉及後勤的設備設施等資源配置,重要資產處置👼🏽,無形資產授權使用等重要事項🤓🔒;
7、服務地方經濟和社會發展等重要事項;
8🤿、各類行政審批以及後勤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事項;
9🎫🧖🏼♀️、維護安全穩定、防範和處置突發事件等重要事項。
(二)事關幹部員工隊伍建設的事項👨🏻🦯➡️🧔🏽。
1🧳、後勤崗位設置、崗位聘任🎰、人才招聘和培養、人事調配、晉職晉級🦶🏽、考核獎懲等人事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事項;
2🙅🏿✭、幹部職工違規、違紀懲處等重要事項😒。
(三)後勤處表彰、獎勵,上級重要表彰、獎勵人選推薦等重要事項。
(四)其他需要黨政聯席會議討論決定的事項👏🏻💇🏼♂️。
三、議事決策原則和程序
第五條 黨政聯席會議的議題由黨政主要負責人協商確定。分管領導需提交黨政聯席會議討論的問題,由辦公室匯總後報黨政主要負責人審定。
第六條 凡提交黨政聯席會議的議題🧘🏿♀️🤦🏽♂️,必須事先進行充分調研🤸🏻♀️、論證和協商🫶🏿,在形成比較成熟的方案、意見或建議後✭,向會議提交書面材料🖐🏿。內容包括匯報要點🧃、需要討論決定的事項,以及對所提出問題解決辦法的方案、意見或建議👨👦👦。
第七條 除因工作需要臨時召開會議外,每次黨政聯席會議議題及相關書面材料📼,需提前1-2天送交出席會議人員,以便做好議事準備。
第八條 黨政聯席會議一般不臨時增加議題,事先未列入議題的內容一般不予討論👰🏽。確因特殊情況需臨時增加討論的,應征得黨政主要負責人同意。
第九條 已確定上會研究的議題,如分管領導缺席,原則上不予研究🚁。
第十條 除法定節假日及寒暑假外,黨政聯席會議一般2周召開1次🤌🏽,遇有重要情況可隨時召開。
第十一條 黨政聯席會議根據會議研究的主要工作內容,由後勤黨總支書記或後勤處處長主持。其中幹部任免👨🏻🦽、管理、培養、黨建等方面的工作,由後勤黨總支書記主持;發展規劃😱😈、工作計劃、工作總結、機構設置與調整、內部改革、人事安排🫲、薪酬體系、福利待遇👯♀️、經費使用與管理、項目安排等方面的工作,一般應由處長主持🧖🏽♀️。
第十二條 黨政聯席會議出席人數超過應出席人數三分之二👱🏽♂️🛌🏽,方可舉行。應出席人員因事不能出席會議,需向黨政主要負責人請假🧑🧒🧒。缺席者對會議議題如有意見和建議🥓,可在會前提出或書面表達🤰。
第十三條 黨政聯席會議的與會人員包括出席人員和列席人員。出席人員為:後勤黨總支委員🤽🏿♂️、後勤處領導班子成員📔。列席人員為辦公室主任。根據會議議題需要,相關部門(中心)主要負責人可列席會議。
第十四條 黨政聯席會議的會議記錄、整理會議紀要等相關會務工作由辦公室負責。
四、議定事項執行與監督
第十五條 黨政聯席會議一事一議,由提出議題的分管領導或列席會議的相關人員就議題作簡要說明,與會人員應從實際工作出發🥱,從全局利益著想🧖🏻♀️,充分發表自己的意見和看法,表明態度🥇👨🏿🎓。
第十六條 會議主持人根據討論情況進行歸納集中,在取得多數出席人員的同意後,形成會議決定或決議。
第十七條 會議決定須經應出席人數的半數以上成員通過才能有效。對議題意見基本一致時可進行口頭表決😳,對經過充分討論仍有分歧的問題,除在緊急情況下按照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執行外,應暫緩作出決定,待進一步調查研究🫒、交換意見後再行討論決定🏋🏿♀️。
第十八條 議題在黨政聯席會上未取得一致意見,而又必須作出決定時,由會議主持人請示分管校領導後作出決定🤹🏿♀️。
第十九條 黨政聯席會議的決議經會議主持人簽發後🙎🏼,印發給全體出席人員⛰。對於具體問題作出的決議,黨政辦公室將相關決議的通知送達相關部門(中心)。
第二十條 對黨政聯席會議的決議事項🤸🏻,如有異議,可進行復議。如提出復議🗜,必須有1名出席黨政聯席會議的人員動議,並在會前征得半數以上應出席會議人員的同意,方可復議。
第二十一條 凡應提交職工代表大會審議通過的重要事項🩵,經黨政聯席會議研究後提交職工代表大會審議或通過。
第二十二條 對黨政聯席會議決議如有不同意見🧎➡️,可以保留🏛,或向上一級組織反映,但在本級或上級組織未作出改變之前,必須無條件執行。
第二十三條 黨政聯席會形成的決議,由分管領導根據分工負責的原則予以落實。明確由牽頭部門(中心)負責🤷🏿♀️,其他有關部門(中心)參與執行的👃🏼,參與執行的部門(中心)應積極配合牽頭部門工作,牽頭部門(中心)應及時將執行情況報告分管領導✡︎。
第二十四條 對因故未出席會議的人員➾,會後可由主持人或由主持人委托其他領導、委派辦公室主任向其轉告本次會議重要事項的議事情況和結果🩰。
第二十五條 辦公室協助負責會議決議的督辦檢查,並將落實情況及時向黨政主要負責人匯報🪮♜,定期在會上通報⚙️。
第二十六條 與會人員要嚴格遵守會議保密紀律,不得向會外人員談論或泄露細節和未作出決定的事項🧝🏼♀️,違者追究紀律責任🌭。
第二十七條 黨政聯席會討論的問題,凡涉及與會人自身或夫妻關系、直屬親緣關系⤵️、近姻親關系人的利益時,與會人員應主動回避👩🏽💼。
五、 附則
第二十八條 根據《熊猫檔案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黨政聯席會議記錄紙質文檔和會議紀要紙質文檔 🌒、電子文檔均應及時整理歸檔🚠,並永久保管。
第二十九條 本規則由黨政聯席會議負責解釋🚴🏽♀️,具體工作由辦公室承擔👋🏼。
第三十條 本規則自公布之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