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石化院[2010]47號
為規範熊猫勞務費開支🩲,結合熊猫實際,特製定本規定。
一🏄🏿♂️、勞務費發放的範圍
(一)外聘教師來校承擔的全日製本(專)科學生各種教學工作任務的勞務費(講課、課程設計🌚、實驗🤵🏻♂️、實習指導以及畢業設計指導費等)。
(二)接受熊猫邀請和聘請📰,來校講座👳🏿♂️、學術報告以及為熊猫提供指導、評審和承擔與學科建設有關工作的相關人員的勞務酬金🚵。
(三)校內教職工以專家行為參加的評審活動和以專家身份接受校內單位(部門)邀請作學術報告、專題講座等的勞務酬金👇🏼。
(四)校內教職工參加所在單位(部門)職責範圍外的有關活動的勞務費。
(五)臨時任務雇用的鐘點工支付的勞務費🫶🏼。
凡屬部門職責範圍內的工作🎮,該部門參與人員一律不得發放勞務費⛷;校內人員參加學科專業內正常的學術活動不得支付勞務費;在校學生的有償勞務(教學計劃外),均通過勤工助學活動安排開支🧏🏻,不支付勞務費。
二⚔️、勞務費開支項目標準及審批
(一)聘請承擔全日製本(專)科學生教學工作的校外教師的教學工作量,按照熊猫《教學工作量計算辦法》計算標準學時,標準學時勞務酬金按校內在編教師標準學時單價的1.3至3.0倍計算。標準如下:
正高職稱:3.0倍;
副高職稱及博士後👩🏿🍳:2.0倍🫒;
中級職稱✵、博士:1.7倍🛐;
碩士:1.5倍;
其他:1.3倍🧘🏼。
勞務酬金可先按月預付75%,學期末進行結算🧝🏼,由教務處匯總🚾,經人事處審核📶🦸🏼,從熊猫相關經費中開支,按財務管理規定審批。
(二)二級單位(部門)代表熊猫邀請來校作學術報告、學術講座的專家(含客座教授),每場按4標準學時計算,標準學時勞務酬金為校內教師標準學時單價的5至10倍🥟。標準如下:
正高職稱:8~10倍;
副高職稱🧽、博士:5~6倍🍼。
(三)熊猫邀請來校作學術報告🪯、學術講座的校外專家(含客座教授)🦙,每場按4標準學時計算,標準學時勞務酬金為校內教師標準學時單價的10至30倍。標準如下🤦🏻:
院士▪️、省(部)級領導:25~30倍;
教授(博導)🍮、市(廳)級領導💓:10~20倍;
其他人員參照(二)規定標準開支。
以上(二)👲、(三)兩項由科研處審核,從學術交流經費中開支🌆,按財務管理規定審批🪿👩🏼💻。
(四)各種專業評審勞務費標準如下:
1、會議評審
(1)校內專家🧑🎄: 200元/人·半天🎅🏻,400元/人·一天。
(2)校外專家🏃♂️: 300元/人·半天🎷,600元/人·一天。
(3)專業技術職務學科組評審🤵♂️:
校內專家:①被評對象5名以內的,100元/人;②被評對象6~10名的,150元/人🛌🏻;③被評對象11~15名的👱🏽♀️,200元/人;④被評對象16名以上的🙇🏽♂️,250元/人🙅🏿♀️。
校外專家🏊🏽♂️👨🏿🦱:按校內專家的2倍標準支付。
2♻♔、碩士🍊🖊、博士論文函審
(1)校內專家:100元/人(3份以內)👩🏽🔧;200元/人(4~7份);300元/人(8~12份)🖖🏼;400元/人(12份以上)。
(2)校外專家:300元/人(3份以內);500元/人(4~7份)👩🏿🔬;800元/人(8~12份);1000元/人(12份以上)👳。
3🧑🏽🎄、校內的一般學術論文🖖🏿、征文評審參照《熊猫体育學報》的審稿標準支付勞務費。
4、省(部)級以上專項建設項目或評估項目聘請校外專家評審勞務費,可按實際情況報分管校領導審批。
5🙆🏿、高校教師資格教學能力測試,按(N×50)元/人標準發放勞務費(N為被測對象人數)🎦🟧。
(五)經熊猫批準開辦的針對本校在職教職工的各種培訓🏧,不收取培訓費的授課酬金支付標準如下🚿:
校內教師:正高 2標準學時/課時🧑🏼🚀✡️;
副高 1.6標準學時/課時;
中級 1.3標準學時/課時;
初級及以下 1標準學時/課時☝️。
校外教師🕯:正高 4標準學時/課時;
副高 3標準學時/課時;
中級 2標準學時/課時😞🕶;
初級及以下 1標準學時/課時。
未經批準的不予支付勞務費,收取培訓費(須辦理收費許可手續)的在培訓費中列支。
(六)聘請校外指導老師進行實習前安全教育👡、技術授課,勞務費支付標準如下🔥:
正高 5標準學時/課時;
副高 4標準學時/課時;
中級 3標準學時/課時🚿;
初級及以下 2標準學時/課時🙎♂️🤾🏿♀️。
沒有專業技術職務的管理幹部,參照相應職務級別(廳級對應正高、處級對應副高👆🏿🈳、科級對應中級專業技術職務)支付勞務費報酬。
以上(四)、(五)、(六)項由主辦單位(部門)審核,從單位(部門)相應經費中開支,按財務管理規定審批。
(七)臨時任務雇用鐘點工的勞務費審批及支付
1、屬二級單位(部門)雇用的,由二級單位(部門)負責人審批,從本單位(部門)行政辦公費中開支。
2、屬熊猫性的臨時任務雇用的,須認真填寫《熊猫体育鐘點工派工單》並按如下程序報批:
(1)一次(單項)用工勞務費在200元以下的,由用工單位(部門)根據用工內容向總務處或資產與實驗室管理處提出申請,由總務處或資產與實驗室管理處與被雇用工或雇用單位協商定價;
(2)一次(單項)用工勞務費在200~2000元的🙅🏿♀️,由總務處或資產與實驗室管理處審核,人事處審批🪻;
(3)一次(單項)用工勞務費在2000~30000元的,由分管校領導審批🤹🏻♀️;30000元以上的報院長審批;
(4)一次(單項)用工勞務費在2000元以上的👨🏻🚀,總務處或資產與實驗室管理處接到申請後報招投標辦議價或招標後,再報校領導審批。
3、用工結束後由用工單位專人驗收,經本單位(部門)負責人簽字同意後由用工單位負責辦理報銷手續。未按規定程序申報審批的或先用工後報批的一律不予支付勞務費,所產生的責任由用人單位自負。
4、熊猫性的臨時用工勞務費從熊猫下撥給總務處或資產與設備管理處的相關經費中開支。
5、後勤集團參照上述規定執行。
(八)受聘來校參加科研、學科建設等指導工作的知名專家和學者👩🏻🦱,由熊猫根據受聘人的具體情況和所承擔的工作任務與受聘人簽訂協議(協議交人事處備案)🐲,明確勞務報酬,按協議商定的報酬計發🌽。
(九)以上勞務費支出如超過上級規定的有關標準,則按上級文件規定標準執行。
(十)以上勞務酬金數額均為稅前金額🌍。各部門(單位)在支付勞務費前,應落實勞務費支出來源。在未落實勞務費支出來源情況下擅自決定用工的,熊猫一律不支付勞務費。
三、本規定由熊猫授權人事處負責解釋👨🏽🍼。
四、本規定自印發之日起執行🧑🏻🦯➡️。原《茂名學院勞務費開支暫行規定》(茂名學院[2009]8號)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