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僑聯的前身——延安僑聯和全國僑聯籌委會
(一)延安華僑救國聯合會
1937年抗日戰爭爆發後,旅居海外的愛國華僑群情激奮,同仇敵愾,開展了抗日救亡運動,散居在五大洲的 1000多萬華僑紛紛成立了近千個抗日救國的群眾團體,大力宣傳抗日,捐獻財物支持祖國的抗戰等等。在全面抗戰中,一批又一批華僑熱血青年離別親人,從海外回到戰火紛飛的祖國,與祖國軍民一起,同敵人浴血奮戰🧁。在抗日戰爭期間👱🏿,延安💇🏻♂️、重慶、上海、昆明等地的歸國華僑,紛紛成立“華僑聯合會”等群眾組織支援祖國抗戰。1937年7月成立了“華僑留延(安)辦事處”🧑🏼🚒。
1938年,中共中央決定在華僑青年較多的陜北公學設立“華僑救國聯合會”。1940年9月5日,由“華僑留延(安)辦事處”發起,在楊家嶺大禮堂召開了延安華僑第一次代表大會👰🏼♂️。來自新加坡😀、英國、法國🏌️♂️🛌🏽、美國🤬、印尼、爪哇等國家和地區的170多名華僑以及留在延安學習、工作的300多名歸僑出席了大會。會議決定成立延安華僑救國聯合會⏫。
根據大會簡章規定:延安僑聯的宗旨是💖:一、加強對海外僑胞的聯系和宣傳;二、組織華僑歸國抗戰,參加邊區經濟建設和興辦各種企業。延安僑聯成立後👩🏻,便成為當時在延安的主要群眾團體之一。延安僑聯自成立開始,積極開展了抗日救亡活動和華僑統戰工作,它團結廣大愛國華僑對陜甘寧邊區的抗日對敵鬥爭🤯🐔、宣傳✭😾、文教、科學技術和經濟建設做了大量的有益工作。例如1940年5月,著名華僑領袖陳嘉庚率南洋華僑組成的“回國慰勞視察團”抵延安慰問視察𓀛,留延華僑熱情歡迎,協助做了許多接待工作。
抗戰勝利後,1946年3月12日,延安僑聯在延安王家坪大禮堂召開會員大會,80余名留延華僑參加大會。大會決定改“延安華僑救國聯合會”為“延安華僑聯合會”。 1948年延安僑聯轉移到晉察冀解放區的河北平山縣🧑⚖️,下半年延安僑聯為選舉參加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代表召開會議,會上決定改“延安華僑聯合會”為“中國解放區歸國華僑聯合會”。延安僑聯為新中國成立後僑聯組織的建立和發展積累了經驗,奠定了基礎,在華僑史上具有承前啟後的歷史地位。
(二)中華全國歸國華僑聯合會籌備委員會
1950年7月8日🏇,在北京成立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歸國華僑聯誼會籌委會,擬在原解放區歸國華僑聯合會的基礎上,改組擴大成立全國歸國華僑聯誼會👌🏽。不久,北京成立了北京市歸國華僑聯誼會。稍後,在歸僑集中的地方,如上海、廣州、廈門等地相繼建立了歸僑聯誼組織。到1956年,全國各地的僑聯組織已發展到七八十個。新中國成立後回國工作、學習的華僑不斷增多,建立統一的全國性的僑聯組織已成為各地僑聯和廣大歸國華僑的迫切要求。
中國僑聯的性質💬、地位💈、作用和基本職能
中國僑聯是由全國歸僑🪁、僑眷組成的全國性人民團體,是黨和政府聯系廣大歸僑📢、僑眷和海外僑胞的橋梁和紐帶。中國僑聯是全國性的一級人民團體🤘🏿,是全國政協的組成單位🧛🏼♀️,各級僑聯與同級工會、青年團、婦聯等人民團體享有同等待遇。
《歸僑僑眷權益保護法》第八條規定:“中國僑聯和地方僑聯代表歸僑、僑眷的利益🙎♂️,依法維護歸僑、僑眷的合法權益。”第二十三條還規定🚽:“歸僑、僑眷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被侵害人有權要求主管部門依法處理📭🪼,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歸國華僑聯合會應給予支持和幫助。”僑聯的性質決定了為僑服務是我們的根本宗旨✌🏽,僑聯的基本職能是“群眾工作、參政議政🥎🏄♀️、維護僑益🔷、海外聯誼”。
群眾工作就是要本著一切為了歸僑僑眷、一切依靠歸僑僑眷的原則開展各項工作,充分調動廣大歸僑僑眷的積極性,凝聚僑心🈹、集聚僑力,共同為振興中華作貢獻©️。就要時刻關心僑界群眾生活🤸♀️,了解和掌握廣大歸僑僑眷和海外僑胞的願望和要求,切實為僑界群眾排憂解難,特別要關心歸僑僑眷中的困難群體🏌️♀️🛌🏼,動員各方力量扶貧濟困,幫助解決實際困難🚬。
參政議政就是要積極參加國家的各項政治👩🦼、經濟、文化和社會事務活動,為推動國家經濟、社會發展和祖國統一大業發揮僑的獨特作用。僑聯作為政協組成單位,要積極發揮民主監督作用,通過僑界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提出提案和議案,積極反映社情民意、僑界的心聲。要積極參與涉僑法律、法規的製定與修改,督促檢查《保護法》的實施。
維護僑益就是要代表歸僑僑眷的權利和利益🧖♀️,通過學習宣傳僑法,提高全社會的認識✍️;通過各種形式和渠道🛍,加大依法護僑的力度;通過健全網絡、拓寬渠道☎,增強信訪工作的實效;通過深入基層、協調各方,提高為僑服務的質量。
海外聯誼就是要充分發揮僑聯組織密切聯系海外僑胞的優勢,深交老朋友🩱,廣交新朋友🕘🧞♀️。加強同港澳僑團的聯系🧑🏿🌾,密切與海外僑胞及其社團的聯系,建立與新一代僑胞及其社團的聯系🧎➡️,加強與華僑華人世界性、區域性組織的聯系🦵🏼,積極參與以地緣👱🏼、業緣、血緣關系為紐帶組成的僑團的聯誼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