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動態掌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生活現狀😊🦤,現決定進行2022年春季學期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認定對象
家庭經濟困難認定原則上每年秋季學期統一認定,認定結果一年內有效。如學生符合以下任一情況🧎♀️🎫,可申請參與春季學期認定。
(一)已經參與秋季學期認定🍏🔻,秋季學期認定為不困難,因家庭突遭變故🏄🏻,致家庭經濟困難程度加重的學生;
(二)因故未能參加秋季學期認定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二、工作原則
自願申請🦣、客觀公正👱🏿、統一規範、公開透明📺🛌🏼。
三、工作流程
1.告知➕🫅🏼。各二級學院通過多種形式,向學生告知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事項🍯,向學生發放《廣東省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申請表》(附件1🧙🏽♂️,以下簡稱《申請表》),同時向學生做好《申請表》中的指標解釋(參閱附件2《廣東省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佐證材料參考》)。
2.學生申請。學生向所在二級學院提出認定申請並如實提供佐證材料。
3.材料審核🌡。各二級學院應嚴格審核學生提交的《申請表》及相關佐證材料,同時嚴格根據審核結果填寫《家庭經濟采集-導入模板》(附件3)🗾。5月9日前將校驗通過的《家庭經濟采集-導入模板》發資助中心郵箱。
《家庭經濟信息采集-導入模板》填寫註意事項🫅🏿:(1)采集表打開方式務必用Microsoft Excel,文件打開後點擊啟用編輯。(2)數據錄入過程中勿對模板進行任何格式的修改,請嚴格按照采集表中第8行的填寫要求進行填寫💑,有下拉項的務必進行下拉項選擇🧙🏼,無下拉項的按照填寫要求據實填寫數據或文字㊗️。(3)數據錄入後請點擊表格左上角“開始檢查”,校驗通過後方可上交。如校驗不通過,可在“錯誤信息”表格中查看不通過原因👨👧👦,根據原因進行修改直至校驗通過。
4.困難認定。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匯總復核所有提出困難認定申請學生的家庭經濟信息後👨🏼🔬🎲,將全校《家庭經濟信息采集-導入模板》導入“全國學生資助信息管理系統”👡,由省教育廳統一開放系統進行困難認定😆。
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2022年4月22日